RFID國際標準化機構有哪些?
RFID國際標準化機構:
1.ISO/IEC
RFID技術在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分類中屬于信息技術中的自動識別與數據采集領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and Data Capture Techniques,AIDC),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 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負責制定其標準。ISO和IEC專門為AIDC技術成立了技術標準組Joint Technical Committee(JTC-1),1996年又成立了SC31分委員會,負責自動識別和數據采集技術的標準化制定工作,目前已經下設6個工作組,其中WG1負責數據載體,WG2負責數據結構,WG4負責物品管理的RFID技術,WG5負責實時定位系統,WG6負責移動物品識別和管理,WG7負責物品管理的安全性。還有一些其他的ISO技術委員會也涉及部分RFID的相關標準,如ISO/IEC TC-104貨運集裝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公布了一個RFID用于海運集裝箱的標準,ISO TC-122包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ISO TC-104y的聯合工作組也正在開發一系列RFID供應鏈管理的應用標準。和其他非強制性的標準一樣,ISO標準是否被采用也取決于市場的需求。
2.EPCglobal
除了上述ISO/IEC國際標準化組織,與RFID技術和應用相關的國際標準化機構還有其他行業組織,如著名的EPCglobal。
EPCglobal是由美國統一代碼協會(UCC)和國際物品編碼協會(EAN)于2003年9月共同成立的非營利性組織,其主要職責是在全球范圍內對各個行業建立和維護EPCglobal網絡,保證物聯網各個環節信息的自動識別,并且采用全球統一標準。
EPCglobal制定了標準開發過程規范,它規定了EPCglobal各部門的職責,以及標準開發的業務流程,對遞交的標準草案進行多方審核,確保制定的標準具有很強的競爭力。目前EPCglobal提供的服務主要有:
分配、維護和注冊EPC管理者代碼;
對用戶提供EPC技術和EPC網絡相關內容的教育和培訓;
參與EPC商業應用案例實施和EPCglobal網絡標準的制定;
參與EPCglobal網絡、網絡組成、研究開發和軟件系統等的規范的制定和實施。
在我國,EPCglobal授權中國物品編碼中心作為唯一負責我國EPC系統的注冊管理、維護及推廣應用工作的代表。
3. 其他組織
其他RFID標準相關的組織還包括各種區域、國家、行業等標準組織,它們制定了與RFID相關的區域、國家及行業組織標準,并通過不同的渠道提升為國際標準。
日本的泛在中心(Ubiquitous ID)制定RFID UID標準的思路類似于EPCglobal,目標也是構建一個完整的標準體系,即從編碼體系、空中接口協議到泛在網絡體系結構,但在很多細節方面與EPC系統還是有差異的。近年來日本的UID標準也在國際上取得了一定的影響力。
韓國利用國內移動通信的發展優勢,把RFID和移動通信結合起來,并從2000年開始在系統架構、編碼格式、空中接口、安全隱私等方面開展相關的標準化工作,以此為突破口,主導了一些國際標準的制定。
另外,與RFID技術和應用相關的國際標準化機構有國際電信聯盟(ITU)、世界郵聯(UPU)等;區域性標準化機構有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等;國家標準化機構有BSI(英國標準協會)、ANSI(美國國家標準化組織)、DIN(德國標準化學會)等;行業組織有ATA(世界海關組織暫準進口協議)、AIAG(汽車工業行動組)、EIA(電子工業聯合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