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ID標準體系的構成
RFID標準體系主要由四部分組成,即技術標準、數據內容標準、性能標準和應用標準。其中,編碼標準和通信協議(通信接口)是爭論激烈的部分,也是構成RFID標準的核心。
1.RFID技術標準
RFID技術企業標準研究主要通過定義了不同頻段的空中接口及相關信息參數,包括一個基本術語、物理模型參數、通信協議和相關教學設備等。RFID技術發展標準劃分了不同的工作頻率,工作頻率主要有低頻、高頻、超高頻和微波。規定了不同頻率電子標簽的數據可以傳輸方式方法和讀寫器工作行為規范。
2. RFID數據內容標準
RFID數據內容標準涉及數據協議、數據編碼規則和語法,主要包括編碼格式、語法標準、數據對象、數據結構和數據安全。RFID數據內容標準可以支持多種編碼格式,例如 epcglobal編碼格式。
3.RFID性能標準
RFID性能標準又稱RFID一致性標準,涉及設備性能測試標準和一致性測試標準,主要包括設計流程、測試規范和測試流程。
4.RFID應用標準
RFID應用技術標準可以用于進行設計一個特定應用發展環境RFID的構架規則,包括RFID在工業生產制造、物流配送、倉儲成本管理、交通運輸、信息資源管理和動物識別等領域的應用標準和應用規范。
國際標準化組織/國際電工委員會技術標準
1.ISO/IEC15693標準
ISO/IEC15693是疏耦合、非接觸、集成電路卡標準,最大讀取距離一般小于1m,也是ISO/IEC制定較早的RFID標準,技術發展較早,相關標準也比較成熟。ISO/IEC15693使用的頻率為13.56 MHz,設計簡單。
2.標準ISO/IEC 18000-1
ISO/IEC18000-1規定了空中接口協議的基本內容,包括閱讀器與電子標簽之間的通信參數和知識產權的基本規則。 該內容適用于多個頻帶,因此每個頻帶對應的標準不需要重復指定相同的內容。
3.ISO 18000-6標準
ISO18000-6適用于UHF頻段860MHz~960MHz,規定了閱讀器與電子標簽之間的物理接口、協議、命令和防碰撞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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